关于做好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按照学校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项目范围
计划研究期限已届满的校级科研项目须在此次申请结项,其它研究期限未满的项目如已完成研究,亦可在此次申请结项。此前已做撤项处理的校级科研项目,不能申请结项。
二、提交材料
1.《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教)科研项目成果鉴定书》纸质文件一式两份。
2.成果主件及其它相关材料均一份。
项目研究成果应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所有成果均须正确标注项目类别、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且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至少1篇。
已发表的论文需提交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研究报告、实施方案、项目成果转化应用证明等其它成果需提供纸质稿。
三、注意事项
1.青年专项若仅以研究报告为结项成果,字数须不低于5000字,检测重复率不超30%;其他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6000字。
2.如有重要事项变更,请提前填写《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教)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并打印一式两份,报送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审批。
3.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教)科研项目申请鉴定汇总表》,按所在单位或部门汇总后,将汇总表格打印一式两份,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质量管理与科研处。
请各部门将上述文件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kjc@ncc.edu.cn
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1月22日16时。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姚登旺 联系电话:85395124
地址: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溧水校区图书馆418室
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图书馆)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1:《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教)科研项目成果鉴定书》
附件2:《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教)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附件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教)科研项目申请鉴定汇总表》
附件1: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教)科研项目成果鉴定书.docx关于做好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docx附件2: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教)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x附件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教)科研项目申请鉴定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