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5〕3号),2025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精心组织教师申报,切实提高申报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其中单列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思政重大项目单列课题申报指南。
(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其中单列面向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二、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各类项目申请人资格要求为:
(一)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为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梯队建设,鼓励支持更多中青年骨干开展社科研究,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均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二)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其中,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思政专项申请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1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专职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课题内容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部省级及以上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近3年被作撤项处理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5.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1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三、申报限额
重大项目2项;思政重大专项2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限报1项、专职辅导员限报1项;一般项目8项;思政专项6项,思政专项中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少于40%(四舍五入)。
四、申报要求
申请人认真阅研本通知及《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按要求申报。重大项目申请人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及《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用A4纸双面印制一式4份。一般项目申请人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及《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用A4纸双面印制一式2份。所有材料均左侧装订,同时提交电子版(Word格式)。
五、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部门要切实承担项目管理责任,严把意识形态审查关和学术质量关,本着宁缺毋滥原则,择优推荐,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三)项目申请人应对提交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内容予以严格把关,不得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一旦发现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四)请各学院、部门汇总申报材料并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均用A4纸打印1份,经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申报材料统一于2025年4月15日前报送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林龙 联系电话:18936032117
邮箱:kjc@ncc.edu.cn地址:图书馆418室
附件: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
质量管理与科研处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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