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王忆南  发布时间:2024-10-29   浏览次数:11


各学院、各部门:

近日收到《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428号,见附件),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重点

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教育强国战略图景,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教育强国建设科学规律,把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论教育》结合起来,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加强对教育强国的科学内涵、教育强国建设要正确处理好的重大关系、全面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战略任务等的研究,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申报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围绕本项目研究重点深化研究阐释,产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成果要求

申报人须提交研究成果2项及以上(申报人原则上为第一作者,成果发表时间在通知发布之后),成果形式为理论文章、咨政报告、学术著作等。理论文章主要刊载于中央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或重要网络媒体;咨政报告须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提供脱密证明);学术著作若未正式出版,可提供完整版书稿。

四、资助方式

教育部按程序择优对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请人给予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5万元。

五、申报办法

本次项目申报由我处通过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在相应类别的项目申报模块中完成填报并提交。

六、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部门汇总申报材料,自拟汇总表并打印1份,经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连同申报材料于2025531日前报送我处。

2.申报阶段只需报送电子版(汇总表扫描件、申报材料电子版)至指定邮箱,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人:林龙            联系电话:18936032117

邮箱:kjc@ncc.edu.cn地址:图书馆418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质量管理与科研处

20241029

关于做好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