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实现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和特色化,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高知字〔2024〕12号)要求,研究会决定启动2024年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科技大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中涉及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推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项目申报
1.项目设置。研究会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3类。2024年度拟设一般项目30项,资助金额为2000元/项。经中期检查评选出重点项目10项左右,追加资助8000元/项。指导项目立项不资助,应自筹一定研究经费开展工作。项目研究周期为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
2.申报对象。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申报指导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并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参加项目同一人同一年度不得超过2项。
3.申报选题。申报项目时,申请人可参考项目指南,进一步细化研究题目,鼓励开展实证研究和对策研究。申请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的内容同时申请不同科研项目。
4.申报时间。申报人需在2024年10月25日前提交材料。
5.申报方式。申请人下载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研究项目申报书》,以部门为单位汇总,提供填写完整的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至图书馆南楼418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质量管理与科研处邮箱kjc@ncc.edu.cn,项目设计论证请严格按照申请书要求填写,如不符合填写要求,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三、项目立项
申请人按要求提交《江苏省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研究项目申报书》,经专家评审后正式立项,并拨付一般项目研究经费。各申报单位要加强项目审核和管理,履行科研诚信管理责任,项目经费管理参照各学校省级纵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四、中期检查及结项
1.中期检查。
研究会将于2025年5月底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各立项项目提交研究报告,成果内容及相关数据应准确清晰,对策建议贴近江苏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实际,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决策参考价值。秘书处组织评选出重点项目10项左右,追加资助经费。
2.结项要求
研究会将于2025年年底组织结项评审,经评审通过后给予结项并颁发结项证书。
(1)成果形式。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不少于5000字)、论文、专著等,研究成果需符合学术规范,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
(2)结项材料。《江苏省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研究项目结题报告》、研究成果等各一式一份。
附件:
1.2024年度研究会研究项目指南
2.江苏省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研究项目申报书
3.江苏省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单位会员名录
4.江苏省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图书馆)
2024年10月16日
苏高知字〔2024〕19号关于申报江苏省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研究会2024年度研究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1 2024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研究项目指南.docx
附件2 江苏省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 江苏省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单位会员名录.xlsx
附件4 江苏省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研究项目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