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组: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我校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以项目组为单位,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现将经费使用及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经费预算及授权
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经费总额编制预算,填写《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附件1),用A4纸打印1份报送至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审核。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审核通过后给项目负责人授予经费使用权限(劳务费单独授权),项目负责人即可登录财务系统查询及使用。
2.经费使用及报销
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项目组应按照经费预算使用并报销相关费用。经费报销时,报销人员须登录学校财务系统填写并打印《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预约报销单》,连同报销票据及附件报送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审核。填写预约报销单时,应在摘要栏目中填有项目编号等信息(例如KY0000000劳务费)。如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变更经费预算的,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变更申请表》(附件2),用A4纸打印1份报送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审核备案。请各项目组合理安排经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减少报销次数。原则上结项前使用70%,结项后使用30%。
3.经费决算
项目经费应在项目结项后尽快结清并做好经费决算工作,项目负责人填写《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3),用A4纸打印1份报送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审核存档。
4.其他
1.因财务系统年度更新,往年已有授权的须重新授权,请项目负责人联系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办理。
2.年底报销业务集中且量大,请报销人员提前办理经费报销业务。
3.相关材料可在学校质量管理与科研处网站“科研服务”中“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4.未尽事宜可咨询质量管理与科研处,联系人:林龙、姚登旺。
附件:
1.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
2.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变更申请表
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
质量管理与科研处
2024年9月4日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