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专利资助的通知
发布人:龚雪  发布时间:2023-02-02   浏览次数:337

关于取消专利资助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等文件要求高校要以优化专利质量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导向,停止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奖励;不得以资助、奖励、补贴等任何形式对专利申请行为给予财政资金支持;不得资助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现将我校取消专利资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申请“坚持质量优先,突出转化导向”的要求,即日起,全面取消我校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不再对代理费、申请费、登记费及授权后前3年年费等费用进行资助。为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校将按照有关文件对专利成果的转化进行认定并给予奖励。


质量管理与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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