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组织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近期收到《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2〕49号,附件1),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限报1项。请申报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题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一式3份,左侧装订。
二、专题研究项目经批准立项后,申报人不再填报《项目任务书》,《项目申报书》中填报的预期成果即视为项目任务,经双方盖章的《项目申报书》即为项目合同,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合同中提出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研究。
三、请各学院、部门汇总填写并打印《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题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1 份,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申报材料于2023年1月9日前统一报送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林龙 联系电话:18936032117
邮箱:kjc@ncc.edu.cn报送地址:新街口校区901室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题研究项目申报书
3.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题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
质量管理与科研处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