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思政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龚雪  发布时间:2023-10-10   浏览次数:15

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思政专项)


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入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基本规律和重大问题,推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与工作创新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计划要求开展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思政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1.申报对象:我校(含分校)所有教师辅导员、教辅工作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

2.申报资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能够开展相应研究工作。

3.申报选题:申报者可依据《选题指南》,结合自身工作岗位进一步细化选题或根据个人研究方向自行拟定相关课题题目。

4.申报限额:申报人每人仅限申报1项。

5.申报时间:20231010日至113日。

6.申报方式:申报人须填写《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签字盖章完整后由部门科研秘书汇总,将纸质版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7.其他要求:有尚未完成的在研校级科研项目和校级教改课题者不能申报此次思政专项课题连续2次获批校级项目的负责人暂停1次申报。


二、立项管理

1.课题立项:申报课题经校外专家评审、公示无异后经学校审定同意立项。

2.项目类别: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专项。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

3.立项资助:重点项目资助15000元,一般项目资助4000元,青年专项资助2000元。

4.项目管理:课题管理和经费管理执行《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三、课题结项

1.研究周期:校级科研项目(思政专项)研究周期不得超过3年。

2.结项要求: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要在撰写结题报告的基础上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至少发表相关论文2篇,其中重点项目应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论文1篇。青年专项需提交研究报告1份或发表1篇相关论文。

3.结项评审:课题结项采取专家集中评审方式,课题成果经校外专家评审通过后给予结项,发放结项证书。


四、申报程序

申报人按要求规范填写《课题申请书》一式二份和《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由所在部门科研秘书汇总后将签字盖章完整的纸质材料送至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图书馆南楼418室),同时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jc@ncc.edu.cn)。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113日。

联系人:姚登旺    联系方式:025-85395124


附件:

1.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校级科研项目(思政专项)申请书

2.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校级科研项目(思政专项)选题指南

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校级科研项目(思政专项)申报汇总表



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图书馆)

20231010

附件1: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校级科研项目(思政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2: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校级科研项目(思政专项)选题指南.doc

附件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校级科研项目(思政专项)申报汇总表.docx